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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时评·个论

头顶上的安全,需要顶层设计的守护

  跟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高空抛物坠物问题,又一次进入立法视野。据人民日报报道,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是草案中一个突出问题,二审时因各方意见不统一而没作修改,此次三审再次引发关注。

  说起高空抛物,很多人深有体会。这种行为轻者影响小区环境和形象,重者损人财物、伤人性命,令人深恶痛绝。问题是,各地不少小区都有这类缺乏公德和法制意识的人,而这种人往往蛮横无理,说理说不通,处罚无处着手,让人备感气愤又无可奈何。

  前阵子,网上热传一段视频,事情就发生在杭州拱墅区某小区。这个小区内挨着游泳池的那幢楼,不时有人往下丢酒瓶,物业保洁员没多长时间就从树丛里捡出十几个空瓶,有些酒瓶掉在游泳池,碎渣散落一地。业委会和物业知道是哪一户人家,可就是做不通工作。在业主群里,业委会主任只能表示,一旦出事,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这幢楼全体业主都要一起负责。言下之意,这事情还得靠业主自己去解决。可哪个业主会为此跟当事人发生纠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或许是多数业主的心态。所以,这事情虽然在网上引起热议,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业委会主任的话看似推卸责任,实则有其现实苦衷。关于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认定,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相关规定加强了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客观上也让其他人无辜受牵连,在施行中引发不少争议。虽然大家都住在同一幢楼,可许多人连隔壁邻居都不一定熟悉,那么,这幢楼里有人干这件缺德事,(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凭什么让大家一起“背锅”?

  相关规定不完善的地方,还不仅在于此。例如,一旦发生高空抛物,由谁来调查和认定责任,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高空抛物多发,责任人难以查清,加上有“大家一起赔”的规定兜底,导致公安、物业、业委会、社区互相扯皮的情形不在少数。而一旦受害人起诉,从业主到物业,究竟各自该承担多少责任,也是纠缠不清的问题。此外,对高空抛物当事人的惩罚,比如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也没有专门的条款规定。

  这些问题统统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立法加以明确和规范,而这也正是此次审理的聚焦点。据央视报道,在这次审议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汇报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高空抛物坠物这一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建议增加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等等。从法律角度,这些都是本该厘清和明确的问题,经由这次审议和修改,有望正式成为法律条文。

  头顶上的安全,事涉全体民众的生命和财产。谁也不想走在路上还要提心吊胆,在小区里散步还要担心飞来横祸,更不希望平白无故还要为人“背锅”。遏制高空抛物,保障人身安全,提升一个小区、一座城市的生活安全感,就要从根源解决问题,从立法制约相关行为。


钱江晚报 时评·个论 a0016 头顶上的安全,需要顶层设计的守护 2019-08-25 钱江晚报2019-08-2500014 2 2019年08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