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z0003版:嘉兴生活

挥拳相向的两个小伙子
收到检察院的决定后,相约一起吃饭

  “待会儿还有事吗?我们一起去吃个午饭。”

  “好,要么我们把家里人也一起叫上。”

  前不久,在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当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宣读完毕,被告人小朱与在场的被害人小魏当即相约,一起吃个中饭,这对曾经大打出手的“冤家”,如今彻底冰释前嫌。

  今年5月13日清晨,在早高峰的路上,被害人小魏驾驶汽车变道,和被告人小朱驾驶的汽车撞在一起,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子撞了,小朱顿时火冒三丈,下了车就和小魏吵起来,骂了几句,小魏也不甘示弱进行回击。争吵中,两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开始相互推搡,紧接着就打了起来,小朱拳头一挥,朝着小魏脸上打过去,鲜血顿时从小魏鼻子里涌出。看着小魏一脸痛苦的样子,小朱知道自己闯祸了,赶紧停手,并主动报了警。另一边,小魏也自顾自报了警。

  经过鉴定,小朱这一拳导致小魏鼻骨骨折,已属于轻伤二级。5月24日,小朱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进入检察环节。

  事情发展成这样,小朱委屈又后悔,小魏变道加塞引起了争执,事出有因,但自己冲动出手伤人又确实不该。事情发生后,小朱除了赔礼道歉、主动询问小魏伤情,还表示愿意赔偿小魏医药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另外再赔偿小魏8万元。不过,受害人小魏不愿意和小朱接触,调解无果。

  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小朱老婆有孕在身,快要生了,而小朱被羁押,家里一下子少了个依靠。

  掌握具体情况后,考虑到虽然暂时调解不成,但案件属于轻伤害案件,小朱有深刻的悔意,又有积极赔偿的意愿和能力,检察官决定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由小朱家属向检察院缴纳损害赔偿保证金10万元,以此作为受害人小魏权益的保障。在这一基础上,检察院决定对小朱不批准逮捕,小朱被取保候审,案件继续办理。

  在先前和被害人小魏的接触中,检察官发现,小魏其实为人通情达理,案发后未能和小朱和解主要是因为受伤而心里有气,并非坚决要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

  为了推动矛盾化解,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当事人双方及家属沟通,积极寻求法律框架内的最佳处理方案。在接触中,小魏对小朱的态度逐渐缓和,两人关系慢慢“化冰”,变得友好起来。最终,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协议,算上前期缴纳的10万元损害赔偿保证金,小朱一次性赔偿小魏误工费、医药费、修理费等费用共计14.5万元,小魏对小朱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理或免予刑事追究。

  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小朱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并且取得了被害人小魏的谅解,依法对小朱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化敌为友的两个人相约一起吃饭。

  检察官介绍,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浙江省公检法司联合出台的一项制度,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在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有赔偿能力且有赔偿意愿,愿意缴纳赔偿保证金,赔偿保证金数额能够基本确定,并且不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办案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检察官表示,赔偿保证金制度将“枫桥经验”与“少捕慎诉”理念相结合,一方面为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金提供了保障和便利,另一方面也表达了被告人愿意承担责任、改过自新的心意,体现了诉源治理的价值目标,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提升办案效果。小魏和小朱由最初的剑拔弩张到现在的化干戈为玉帛,说明了检察机关的努力是有效果的。 南海/文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3 挥拳相向的两个小伙子
收到检察院的决定后,相约一起吃饭
2019-12-27 钱江晚报2019-12-2700009 2 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