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钟南山”商标,这种行为太鸡贼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就在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的一举一动牵动国人心的时候,有一些人却打起了把它们抢注成商标的主意。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收到44件“李文亮”文字商标申请,其中8件已撤回,其余均已实施管控,将依法予以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就拿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来说,这两座医院是战疫精神的集中体现,见证了全国驰援武汉、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团结和勇气,见证了“一切为了人民”的担当和争分夺秒、抢救生命的决心。
抢注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就是将这种关注度进行商业化,并装入自己的口袋里,当然为世人所不齿。
而钟南山、李文亮都是战疫勇士,把他们的名字抢注为商标,无疑是对他们的亵渎,更会伤害到喜欢他们的无数国民,是对人性、公序良俗的挑战。
在这种地方钻空子耍小聪明,不可能得逞,只会留下骂名。市场经济不是唯利是图,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变现,精神不能变现,正义不能变现。
商标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规范不可能让这种明显伤害他人权益的事合法存在。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字看,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44件“李文亮”商标申请,数字之多大大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这种不良行为显然不应该成为一种风气,社会需要对此作出正常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