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是一种激励
本报评论员 张炳剑
据浙江日报报道,3月4日下午,浙江台州市三门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召开简短会议,就反映企业复工复产后该中心下派的两名下企指导员未到企指导举报进行澄清,查实表明举报内容不实。这是台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在战疫期间为干部受到不实举报澄清的一个案例。
另外,据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疫情防控期间,有群众向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反映三门县珠岙镇仙人峡村党支部书记徐亦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作为,长期缺岗、监管失职导致村民聚众打牌。这份涉疫信访举报转办件立刻转至三门县纪委县监委。该县珠岙镇纪委第一时间前往调查,发现徐亦烘在战“疫”一线主动作为,认真负责,并未存在失职失责问题。随后,珠岙镇纪委及时澄清事实,帮其卸下思想包袱。
基层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基层是治理的第一线,也是很多矛盾的集中点,基层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与群众产生误会,甚至被群众冤枉,在所难免,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现实中,一些部门或领导却对此退避三舍,要么对问题不闻不问,进行“拖字诀”;要么抱有息事宁人的态度,在明知自己的干部并无过错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委屈“自己人”,以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
这两种做法,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不仅不利于矛盾的化解,还会严重打击一些干部的积极性。许多基层干部连日来奋战在防疫一线,工作很劳累,被举报会让他们感到很委屈。
台州市纪委这次能够对基层干部予以及时澄清,无疑给肯干事、能干事、积极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了定心丸,卸掉了思想的包袱。正如有基层干部事后所说,“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对于一些基层干部来说,工作忙些、累些,可能都能撑得住,但自己的辛苦不被群众理解,甚至被举报,这种心理委屈才是让他们最难以承受的。因此,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肯干、敢干的党员干部,既要有监督,也要有保护。
澄清正名并不是袒护,而是对人对事的负责任态度。这个事例的价值在于,它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狠得下心,下得了手;而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则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支持。
党员干部也好,普通民众也罢,大家的目标其实都是一致的:把工作做好,让日子过好。中间的种种矛盾和误会,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沟通不畅造成的。因此,如果大家在工作中能够尽量做到遇事不明则多问、心有疑惑则沟通,像这样的误解就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