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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中的金钱往来如何界定
本报记者为您厘清关系

  俗话说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恋爱中的男女朋友因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非常普通。现实很残酷,爱情也会变泡沫,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把法理捋一捋。

  Q1:情侣之间的小额转账、红包收领是否是民间借贷?

  情侣之间的小额转账,一般视为赠与,不认定为借贷。

  双方的借贷关系要以明确的借款合意为基础,尤其是在恋爱的特殊关系中,只要是基于自愿而实施的行为,一般是视为赠与,除非有明确的依据,否则民间借贷关系将难以被认定。

  尤其是转账的数额为“1314”、“520”、“999”等这些较为有意义的数字时,一般视为是恋爱期间一方为巩固感情而付出的合理范围内的财物,属于赠与。男女朋友之间小额转账、消费支出、收领红包,一般也不认定为借贷。

  Q2:情侣间大额款项交付后可否要求偿还?

  恋人在恋爱期间有较紧密的财务关系,双方之间的往来可能涉及共同生活消费、赠与、借贷、投资等多种法律关系。

  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鉴于双方的特殊关系,仅凭转账凭证很难认定。当一方当事人仅以转账凭证按民间借贷向对方主张权利,往往需要比一般同类的民事纠纷更加严格的证据加以证明。倘若另一方以大额资金系用于双方吃喝、娱乐等共同消费,也应对该主张进行举证。

  在实务中,恋爱期间双方发生的大额转账也有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或恋爱关系终结,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赠与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Q3:在短信、微信等载体中作出的承诺如何认定效力?

  有效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应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经核实,可以确认使用人身份、未经删改的微信记录系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但微信记录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具有形式虚拟、载体依赖性等特点,当事人要使电子数据成为强有力的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不能掐头去尾、篡改证据,以利于法官确认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微信、QQ、短信等电子载体中作出的承诺,只要符合承诺的一定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微信上的承诺只要是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在恋爱中,请谨慎承诺,否则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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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钱江晚报2020-05-2200017 2 2020年05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