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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是否可行
杭州物管新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示

  一方面是对新科技的跃跃欲试,另一方面是后疫情时代的推动,我们的个人信息被各种产品和服务以捆绑的方式强迫收集。

  好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已经非常开创性地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后,正在“杭州人大”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为11月27日。

  修订草案中的突破背后有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的努力。郭兵是法学老师,此前因为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要求会员刷脸入园而提起诉讼,此案被业内评价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10月9日,杭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对“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上,郭兵作为听证会陈诉人参加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事后他说,意见被采纳,挺兴奋挺意外的。

  个人信息分为普通信息和敏感信息,而人脸、虹膜、指纹等属于敏感信息,比如支付都能仅凭这些信息进行,这类具有唯一专属性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势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无可挽回的祸患。

  祸患也已初露端倪。小区采集,公司采集,公共场所、各类APP都对人脸进行采集,而大量风险集中在存储环节。由于人脸识别应用五花八门,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大量的人脸数据都被存储在各应用运营方,或是技术提供方的中心化数据库中。数据是否脱敏、安全是否到位,哪些用于算法训练、哪些会被合作方分享,被采集者真正知道的估计很少。

  在我国立法中,对个人信息采集有“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然而目前大规模的应用场景中,能经得起这三原则拷问的又有多少?

  本报记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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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物管新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示
2020-11-25 钱江晚报2020-11-2500025 2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