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广告关不掉,是对用户权益的无视
本报评论员 项向荣
据新华社报道,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报告提到,消费者普遍希望APP广告可以自主点击关闭,但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不可选择”也问题突出,比如要关闭微信个性化推荐广告,竟要经过11道关卡。有些APP甚至没有关闭键。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事实上,在许多APP中找“一键关闭”,就像穿迷宫一样难。
某些APP的隐私政策规则冗长复杂,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极其隐蔽,关闭流程设置繁琐,还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消费者永久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权利,消费者仅能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关闭且仍旧会看到广告。某些APP的开屏广告将“跳过”标志故意弄得特别小,一不留神点错了就会直接转到广告页甚至下载。
APP广告“关不掉”并非存在技术障碍,原因在于某些平台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为代价。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卖广告”是互联网公司流量变现的最主要方式,去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超过了4300亿元,年增长率18.2%,APP成为互联网广告主要的发布媒介。APP广告多为“信息展示-点击购买”闭环型广告,消费者如果看了感兴趣就能直接点击链接下单购买。所以,广告点得越多,平台收益越大。
如果平台没有广告收入,则无法维持运营,最终导致关闭,这样的结果是平台和用户双输,所以,广大用户理解并接受平台发布广告。但是,有些平台为了增加广告点击量、播放时长,采用不当技术手段,比如为了不让用户关闭广告,竟设置11道关卡。如此做法,可谓吃相难看,难免激起众怒,有些用户干脆将APP卸载。长此以往,就是平台和用户的双输。
APP可以发布广告,但不能忽视用户权益,“关不掉”的广告是对用户权益的无视。APP运营者理应主动尽责,让广告实现“一键关闭”,实现和用户的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