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同步开启禁渔期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文件精神,经桐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天零时起,富春江进入禁渔期,禁渔时间持续到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东起江南镇窄溪村,西至富春江镇沙湾村;分水江流域;富春江上游库区(桐庐水域)。全县112条河道仍实施5年禁渔制度。
禁捕对水产捕捞生产有较大的积极作用。3月到6月正是鱼类生长期,这个时间禁渔,能保护幼鱼资源,对全年的捕捞生产没有明显的影响,反而给小鱼一段时间的生长,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产量,增大捕捞的价值。
为了渔业资源涵养和富春江生态系统的修复,2021年桐庐县将继续严格实施禁渔期制度。
禁渔期内渔业船舶管理:1.桐庐县所有渔业船舶停止捕捞,按指定地点分组就近集中停泊,停泊点渔船情况由县渔政管理站登记。2、渔业船舶上必须取走所有渔业捕捞网具及相关生活用品、电器用具等。3、渔业船舶在禁渔期间的一切事宜由渔船所有人自行管理,若发生渔业船舶非法闯禁情况,将依照渔业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2021年禁渔期期间,桐庐县渔政管理站将进行24小时巡查,重点检查难点地区,打击涉渔“三无”渔船,严处违法行为,巩固“清江”成果,实现“江中无渔船,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管理无盲区”的目标。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