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小球”们诋毁英雄,底线何在
本报评论员 项向荣
最近,“辣笔小球”等一些人在网上发表对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不敬言论,引起了公愤。
公安机关查明,“辣笔小球”系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的注册账号。该账号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对仇某明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这种行为不仅仅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等责任。
无独有偶,近段时间,还有一些宵小之辈也在网上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雄的言论。结果,他们和“辣笔小球”一样,无一例外遭到了法律的严惩和网民的唾弃。
“辣笔小球”们这回是真正触犯了底线。四位烈士为了我们脚下的这方热土而捐躯,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平安而牺牲。在我们享受着和平安宁的时候,这些戍边卫士却在和恶劣的天气、艰苦的条件以及嚣张的敌人做斗争,不知付出了多少血汗。
中华民族历来敬重自己的英雄,他们是国家民族的脊梁,亦是我们的精神力量之所在。
侮辱诋毁这些戍边战士,底线何在?
我有时觉得奇怪,为什么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发表一些与常识脱离太远、观点逻辑不符常理的言论,难道仅仅想引起关注,抑或显示自己有异于常人的思考能力?在这个世界上,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但凡事都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能为了某种目的而胡编乱造。
“辣笔小球”栽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3月1日,“辣笔小球”忏悔的视频被检察日报发布在网上。在视频中,他对于自己的行为是这么评价的:“在自己上网多年的网络生涯中,网络文风轻狂、浮夸,喜欢用一些特立独行的观点和一些冷僻、生僻的词汇去描述一个事情。我们能处于这么一个和平的环境,都是戍边战士用他们的生命、鲜血去换来的。而我在事实不明朗、掌握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还用这样轻浮、夸张的词汇去描述这位英雄团长,不仅仅是贬低了英雄的形象,也影响了整个边防将士的形象。自己非常懊悔,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若当初凭良心说话、用良知判断,哪会落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