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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新增
“高空抛物罪”

  【新闻背景】

刑法修正案新增

“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危害极大,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而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则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建立起了依法治理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天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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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
2021-04-23 钱江晚报2021-04-2300021;钱江晚报2021-04-2300023 2 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