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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区内卖菜意外身亡
保安送医竟被索赔49万

法院判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老人在小区里边走边卖菜,突然晕倒,物业保安看到后立即拨打120并陪同送至医院。结果老人不治身亡,家属将保安和物业告上法庭,索赔49万多元。

  小区内卖菜老太突然晕倒

  送医后不治身亡

  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的一个下午,王老太手提两大袋玉米出门,在嘉兴南湖某小区道路上边走动边向路过居民出售玉米。保安小叶同往常一样,在小区内巡逻,对小区内随意摆摊卖菜的行为进行劝退,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傍晚时分,王老太突然跌坐在路边,路过的居民将她扶起坐在马路边休息,没过几分钟,王老太晕倒了。保安小叶正好路过,他挤进围观的人群,看到王老太口吐白沫,立即拨打了120。

  王老太的丈夫也闻讯赶来,救护车到后,小叶随同王老太夫妻俩一起上车。当晚王老太的丈夫报了警。

  住院治疗10天,王老太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家属一致同意后出院,并于出院当日死亡。

  王老太的家属将小叶和物业公司一同诉至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49万多元。

  家属诉称,王老太在自家楼下卖玉米,遭到保安劝退后双方发生争执,才导致她摔倒昏迷。而小叶陪同去医院,也是因为群众一定要推他去,间接说明群众认为小叶与王老太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南湖法院:

  从监控看王老太卖菜没与保安接触

  被告辩称,王老太突发晕倒,保安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并陪同送至医院,是做好人好事;况且,王老太是一名73岁高龄老人且患有严重高血压,当天拎着两大袋玉米,超出她体能范围而突发脑溢血,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另外,王老太所在小区为大型拆迁安置小区,住户达8000余人,人流量极大。小区内只有一条主路且路面狭窄。保安按要求疏通道路、阻止小区内卖菜行为,是履行物业服务的职责,不存在侵权行为,因此两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南湖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发当天,被告保安对小区内随意摆摊卖菜行为进行管理,系履行职务的行为。从监控视频中看,王老太独自在小区内行走并时而停下向居民销售玉米,没有与保安进行过接触,更不存在保安暴力驱赶和与其激烈争执的情形。

  另一方面,根据住院病历资料等并结合当事人的意见,王老太晕倒并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系基础性疾病导致“脑溢血”后病情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不能排除事发当日气温高、负重长时间行走产生的劳累等因素是其发病诱因。

  综上,被告保安与物业公司系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履职过程中亦不存在所谓对王老太的“暴力驱赶”或其他侵权行为,对于王老太病亡的后果依法不承担责任。法院遂判决驳回王老太家属的诉讼请求。

  目前,民事判决已生效。

  本报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南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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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22490752 2 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