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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8版:小时·新闻

13岁男孩与外卖小哥
骑电动车相撞

交警:双方都有责任

  本报讯 7月11日晚,杭州临安区城中街天目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事故双方,一个是年仅13岁的男孩,另一个是外卖小哥。

  当晚7时35分许,外卖小哥王某骑行在送外卖的途中,自西向东行驶,在城中街某路口遇上红灯。王某发现路口车辆较少,为了赶时间,就无视红灯,驶上了斑马线。

  当他驶上斑马线2至3米时,突然从路口北侧飞快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听砰的一声,两车在斑马线上相撞。王某缓过神来才发现,与他相撞的是一名男孩。万幸的是,经医生检查,两人除了肌肉拉伤,并无大碍。

  交警调查后认定,王某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属于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且存在超速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负事故次要责任。因李某是未成年人,交警还通知了他的监护人,李某及其监护人接受了教育训诫后签下承诺书。   本报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马程亮 符栩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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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22815019 2 2021年07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