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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小时·新闻

高层住宅谢绝电动车“进门”
违者最高会被罚1000元

记者昨日跟随消防现场巡查:停在高层门厅的电动车还是很多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就在7月30日,钱江晚报联合杭州消防进行了一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破坏性实验。看完实验,不少网友心有余悸:再也不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了。

  8月1日,是《规定》实施的第一天,杭州小区里还存在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吗?对于这项规定,有多少家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了解?

  巡查

一楼门厅里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依然挺多

  昨天上午,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跟随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执法人员,去了近江一带的小区。

  消防执法人员一走进某小区单元楼的一楼门厅,就发现了问题。“《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在已经正式施行了,这个门厅也属于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区域了。”消防执法人员告诉一名正在推电动自行车的男子。

  “单元楼楼上是肯定不能停的,但这里还真没有物业来提醒过我,大家都停在这里。”男子说。

  现场,消防执法人员解释了一楼门厅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原因。“门厅连通的就是这个单元向下疏散的唯一出口,如果这里停电动自行车,一旦电动自行车起火,那会对单元内的居民逃生疏散造成严重威胁。”

  对于消防执法人员的解释,男子表示理解,并答应不会再把电动自行车停到门厅。

  一路检查过来,该小区内两幢高层住宅,都存在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好在,小区内未发现楼道、电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情况。

  执法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居民对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楼充电比较熟悉,但对于哪些公共区域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仍不太清楚。

  问答

哪些区域不能停放电动车,来看看

  新《规定》中有关电动自行车停放的相关内容,小时新闻帮帮团也请杭州消防进行解读,并就大家关心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1、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哪些危害?对这类违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定》第三十七条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实验

劣质电池的破坏性究竟有多大?我们和消防做了场实验

  7月30日上午,钱江晚报联合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南都电源开展了一场电动车电池破坏性试验。在实验安全楼里,模拟电动车电池在极端环境下的安全性。

  此次实验均采用锂电池进行实验。

  针刺实验:

  干电池大小的劣质电池,爆燃威力不小

  充满电后,用直径为3毫米的钢针刺穿电芯,并停留30秒,从而检验电池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首先,实验对一块由南都电源提供的软包铁锂电池,进行穿刺。记者在现场看到,哪怕是整根钢针刺穿了铁锂电池,这块电池并无任何反应。

  此后,实验又对两节从劣质电动车电瓶中拆解出来的柱形三元锂电池进行穿刺。

  果不其然,实验中,钢针一插入柱形电池,试验台上就火光四射,并冒出大量烟雾。

  短路实验:

  劣质电池瞬间起火,燃烧持续近10分钟

  日常生活中,如果电池接口部位遇到进水、线路故障等,就有可能发生短路情况。

  实验中,消防提供的劣质电池,在短路操作瞬间就开始冒烟,几秒后便开始了猛烈燃烧。整个燃烧过程持续了近10分钟。

  品牌电池则在发生短路、出现了一次电火花后,就不再有任何反应。

  过充实验:

  劣质电池至少爆炸6次,地板都在震

  什么是电池过充呢?通俗点讲,就是在电池已经充满电后,继续对其充电,大概过充40多分钟后,劣质电池开始出现鼓包、冒烟等现象。50多分钟后,冒烟情况愈发严重,随后在实验楼里就传来一声巨响,劣质电池瞬间开始起火爆炸。伴随着爆炸声,实验楼的地板也似乎在震动。实验中,劣质电池至少发生了六次爆炸。

  反观正规品牌电池,过充一个多小时后,电池仅出现了轻微鼓包。

  “作为电池从业者,我也绝对不会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南都电源锂电测试研究室主任罗涛说。他提醒,目前市面上任何的锂电池在过充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出现起火、爆燃等情况。

  本报记者 谢春晖 陈淡宁 姬臣

  通讯员 杨博轩

  提醒

电动自行车如何骑得安全,消防的小提醒请收好

  实验结束后,杭州消防根据本次的实验,通过本报发出以下提醒:

  ●不要将电瓶车放到家中或楼道里充电,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周围充电;

  ●电池在电瓶车内需要固定好,避免骑行时电池在车内晃动或震动;不要用纸板、泡沫等易燃物代替胶带或作为填充物放入电池盒内;

  ●不能私自加装电池(48V加1只铅酸电池变60V)。

  ●车辆如一周内不使用,建议断开车上的空气开关,可以减少电池耗电。长期不用的车辆需要每1到2个月给电池充一次电,避免电池过放;

  ●给电池充电时需要避免高温(如太阳直射);

  ●避免用不合适的充电器给电池充电;

  ●电动车电池也要注意防水保护,如果遇水,也要及时晾晒,确保不出现性能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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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最高会被罚1000元
2021-08-02 钱江晚报2021-08-0200014;钱江晚报2021-08-0200016;钱江晚报2021-08-0200018;钱江晚报2021-08-0200024;钱江晚报2021-08-0200025;钱江晚报2021-08-0200017;钱江晚报2021-08-0200019;钱江晚报2021-08-0200026;钱江晚报2021-08-0200027;22893609| 2 2021年08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