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的品牌价值,不应被独占
本报评论员 陈江
网红主播要避免成为人们讨厌的对象,心里就要有个度,不时衡量一下自己的行为。
逍遥镇胡辣汤风波未平,潼关肉夹馍争议又起。
据光明网消息,在“逍遥镇胡辣汤”引发商标维权风波后,陕西渭南市潼关县“潼关肉夹馍”也陷入商标纠纷。数日前,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以维权的名义,要求他们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并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缴纳近10万元。
“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这次是面向全国维权,起诉并非强行要求赔偿,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据初步统计,此次商标纠纷涉及的200余家门店,涵盖内蒙古、河南、浙江、贵州、广东、上海等全国18个省区直辖市,范围之大,波及之广,绝无仅有。
“潼关肉夹馍协会”来势汹汹,立即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网友质疑:一家民间团体,小吃协会,凭什么拿“潼关”来注册商标?潼关是所有潼关人的潼关,绝不是一家小吃协会的潼关。小吃协会看到有利可图就扑上去想分一杯羹,这种吃相太难看!有网友甚至担心,“以后会不会突然没肉夹馍吃了?”
当然,这样的担心或许稍嫌多余。但这一类商标纠纷,凸显了商标维权事件背后的乱象,留下了巨大的争议空间。
首先,从法理上看,当地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组织,有权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授权协会成员使用,表示该商家来自该协会集体,或是产品服务出自某原产地。但批量起诉数百家小吃店的做法,明显是把商标当维权工具,有过度维权之嫌。而协会强制小商户入会获得授权,难免给人带来故意“碰瓷”收取“保护费”的观感。因此,小吃协会的起诉,不仅商户难以接受,公众也不理解,甚至引发群嘲。
其次,从历史渊源看,潼关是一个自东汉时期就沿用至今的地名。卖肉夹馍的商家,有的本身就是潼关人,做肉夹馍也早在小吃协会商标注册之前。潼关肉夹馍不是潼关肉夹馍协会做起来的,而是千千万万个潼关肉夹馍小店及店主,一点一滴打拼做出来的。所以潼关肉夹馍不仅是一道美食,也是潼关县的一张地方名片。这种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不应由某个行业协会或者某个人独占,而应该归当地经营者全体共有。
没有地域,饮食文化就只剩饮食了。潼关肉夹馍,是地域和文化共同打造出的名片,值得发扬光大。有关方面不该拿商标说事,以规范的名义来割韭菜,最后导致失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