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立法规范快递业
送货上门、快递柜收费,这些问题有答案了
本报讯 《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昨天,浙江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奔进行了解读。
丁祖年介绍,电动三轮车是快递行业的重要生产工具,符合规定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非机动车对其实施管理。
针对大众关心的无效投递、无法投递、不规范投递,《条例》也做了一些具体详尽的规定。
王德奔介绍,《条例》明确快递上门投递的具体要求,当快递员跟收件人联系不上时,至少要发送两次派件信息,中间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如果第二次发送信息给收件人,24小时后还未回复,快递企业再根据寄件人的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条例》规定,对于面单上注明要上门投递的,快递员不能投递到末端设施或快递柜。如果不按照快递单注明上门投递,或收件人明确要求上门投递,快递员不上门投递,可以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罚2000元。
此外,《条例》对快递柜收费也明确做了规定:收件人要求或者同意投递到智能快递柜的,可以按照约定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2021年浙江快递业务量预计超过230亿件,相比2008年,增长了230倍,已占全球快递业务总量的12%多、全国的21.5%。 本报记者 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