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来向女儿租房
一租竟然租了20年
本报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滨法
这是一份租金高达144万元、租期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与一套将要拍卖的房产息息相关。
这份不寻常的租约,在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下,暴露出一个“老赖”躲避执行的故事。
本报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滨法
房屋面临拍卖,突然冒出“20年租户”
事情要从2019年6月说起。当时,杭州滨江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裘某要求吴某归还债权投资款52万元。
法院判决后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3月底,裘某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向被执行人吴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及传票,但吴某没有任何回应。
于是,滨江法院决定对吴某名下位于萧山区的一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并按照程序张贴了腾房公告。
但是,执行法官收到了一件尤某寄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写着该房产的共有权人尤某将这套房产出租给了案外人徐某,租赁时间从2019年5月27日至2039年5月26日止,租期长达20年,总租金达144万元,还提供了一张杭州联合银行的流水入账明细单。
这份不寻常的租约让执行法官产生了疑虑。通过查验租赁合同、银行流水、房产权属关系、实地走访等各种形式的调查,法官有了发现。
原来,尤某是吴某的妻子,而徐某正是尤某的母亲。这就可疑了。
徐某与尤某之间是否真的存在20年的租约?如果存在租约,为什么银行卡流水没有单笔或者定期汇款呢?
执行法官传唤尤某、徐某进行详细询问,两人一口咬定租约真实。
伪造租赁关系,为的是规避被法院执行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情的真相,执行法官调出了与尤某、徐某相关的案件,发现了重要的事实依据。
2019年,在裘某与吴某的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裁定查封了被告吴某名下案涉房产。
那时候,吴某和尤某正在闹离婚,虽然法院在审理完合同纠纷案之后保全并对吴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但是尤某的母亲,也就是吴某的丈母娘徐某向滨江法院提出保全异议申请,主张对案涉房产的所有权。
第一次,徐某的主张被法院驳回。
第二次,徐某对吴某和尤某提出民间借贷诉讼,主张这套房是自己出资借名购房的。一审时,法院判决解除了对案涉房屋的查封。
原告裘某不服上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借名买房关系中双方之间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约定,仅是约定双方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徐某对案涉房产不享有物权期待权,判决如下:撤销原判,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第三次,徐某又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了一份长达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是这份母女间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来。
经过执行法官抽丝剥茧般的梳理,这起起起伏伏的案件逐渐明了:尤某和母亲徐某恶意串通,伪造了租赁关系,为的是规避执行。
鉴于徐某、尤某两人虚签租赁合同,编造交付租金证据,阻碍法院执行,滨江法院作出对徐某、尤某每人罚款5万元的决定。
徐某等二人对此罚款决定表示不服,复议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中院根据查明事实,认为滨江法院罚款决定依据清晰,法理与证据明确,故驳回二人的复议申请,维持原罚款决定。
法官提醒:切不可自作聪明,冒着违法风险,钻所谓的法律空子,最终必定聪明反被聪明误,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