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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小时·新闻

被汽车溅了一身水后,她选择报警

余姚初中女生的一次较真,上了微博热搜,也引来多方点赞
交警说,路遇积水放慢车速,应和斑马线礼让行人一样,成为自觉

  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雨天走在路边,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遇到这样的事,我们往往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在宁波余姚,有一位小傅同学也遭遇了这样的事。但她的做法却完全不同。

  早上上学时她被溅了一身水,她和妈妈选择了报警,最终驾驶员被罚款200元。这事在昨天冲上微博热搜榜第四位,话题阅读量超7988.6万。

  有网友表示自己也被溅过很多次,第一次知道被车子溅一身水可以报警,交警还会受理;有网友说原本以为这只涉及道德层面,没想到是违法行为,学到了!

  当时是怎么个状况,小傅同学又是如何维权成功的?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出警的交警和小傅的妈妈孙女士。

  在校门口被水溅了一身

  初中女生表示要维权

  3月25日,余姚下起了大雨,在余姚中学读初中的小傅和往常一样,坐着妈妈的电瓶车去上学。到校门口时大概是7点,小傅正准备下车,这时一辆黑色轿车飞速驶来,车轮轧过一个小水洼,溅起的水花把小傅浇成了“落汤鸡”。

  孙女士看到女儿浑身湿透了,很气恼。她骑着车就去追赶“肇事轿车”。没追上,但孙女士记下了车牌。

  小傅提出要报警:“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学校里学过,老师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孙女士也正在气头上,直接拨了110。110接线员告诉她,可以联系交警,并给了联系方式。

  早春的余姚昼夜温差很大,早上体感不到10℃,被淋湿的小傅同学更是不好受。但这时回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先去上学,孙女士打算回去拿换洗的衣服给孩子后再联系交警。回去的路上,孙女士在路口等红灯时碰到一位执勤交警。她还是气不过,就上前讲述了学校门前的遭遇。

  这位执勤交警立即联系了大队民警出警,让她先回家拿换洗衣服。

  司机被罚200元

  交警支持“较真行为”

  等孙女士拿着衣服赶回学校时,余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黄盛剑已在现场勘查情况了。听路口执勤同事讲了大致情况,听说小女孩全身都被淋湿,但现场没有特别大的水坑,是因为车速特别快吗?

  黄盛剑带着疑问试图还原事发经过。他拿着手机在积水路段的不远处,想拍下汽车驶过时的状况。就在他拍摄时,一辆轿车驶来,大约50迈的速度,溅起的水花把黄盛剑也浇了个“透心凉”。

  这下黄盛剑也感同身受了。不过黄盛剑注意到这路边的小水坑并不起眼,要是坐在车里很有可能注意不到。黄盛剑推测司机可能是无意的,毕竟做实验时,他还穿着显眼的交警制服。

  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黄盛剑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所以雨天行车不减速属于违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交警大队的同事通过视频找到了当时的那辆机动车,驾驶员也是一名妈妈,也着急送孩子去上学。因为时间有点紧,就开得有点快,没注意到路边的水坑,更没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警对她处以200元的罚款。她当即承认错误并接受罚款,还请交警向小傅同学转达歉意。

  余姚交警也为小傅同学点赞:这样的“较真行为”我们很支持,欢迎举报不文明开车行为。

  黄盛剑说,下雨天,道路上难免会出现积水,驾驶员有时候没注意到,作为交警他也能理解。“雨天行车有意识地放慢车速,应该和斑马线礼让行人一样,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有时候需要驾驶员多换位思考,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就是在这些细枝末节中体现的。”

  这样的罚单

  宁波不是第一次开出

  早在2020年7月13日,余姚交警就开出了宁波首张类似的罚单,起因就是轿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溅起的水花将骑车人及其年幼的女儿溅了个“透心凉”。这次处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示范作用。仅隔两个多月后,宁波江北中队也开出了类似罚单,同样是市民报的警。


钱江晚报 小时·新闻 a0006 被汽车溅了一身水后,她选择报警 2022-03-29 钱江晚报2022-03-2900010;24004849;钱江晚报2022-03-2900014;24004856|;钱江晚报2022-03-2900012 2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