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全部要淘汰
上“浙江e行在线”
置换旧车有优惠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获悉,全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已全面启动。据了解,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同时,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今年,省改革专班组织生产销售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自主、公平、公开原则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各方优惠,依据“早淘汰多优惠、晚淘汰少优惠”的方式阶梯兑现优惠,鼓励车主提前淘汰。该项工作已于2月21日率先在海盐县试点开展。一个月来,海盐已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5万辆,通过各类优惠为车主节省购车费用1168万多元。
以试点第一天就参加活动的李先生为例,他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把自家用了5年的旧车,淘汰置换成了一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各项优惠合计达870元。“我看上这款车很久了,刚好赶上电动车置换淘汰试点优惠,政府补贴、商家回扣再加厂商让利,划算不少。早淘汰早安全,早置换早享受。”
预计从四月中旬开始,全省消费者就都能通过“浙江e行在线”参与淘汰置换,不仅提升自身安全保障,还能切实享受多项优惠的红利。
这些问题你应该知道
问: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答: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目前,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①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②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③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④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⑤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问:为什么要进行淘汰置换?
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淘汰置换一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二是能降低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问:淘汰置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本次淘汰置换设有“e行”优惠券(以下简称“e行券”),优惠内容包括四个一点,即:企业让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保险机构助一点、回收抵一点等支持政策,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部分县(市、区)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淘汰置换工作。
问: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淘汰置换优惠?
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问:2023年1月1日后,如果骑非标电动车上道路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本报记者 马焱 通讯员 市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