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管理空白,应对考验智慧
城市出现的新问题,管理部门需要用新智慧应对,找到解决之道,比如宠物殡葬行业。
南京市河西南某小区共有6000户住户,但小区北门开了一家“宠物殡仪馆”,而且这家店铺路对面就是该小区的学区学校。这下居民们“炸了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宠物殡葬”这种新兴业态,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法律都存在管理上的空白,导致不少民间纠纷很难解决。目前南京多个部门正在“会诊”这个“宠物殡仪馆”。对此,钱江晚报·小时新闻的评论员们议论开来——
市场有需求,适当引导即可
本报评论员项向荣:按民法规定,宠物是物,无人格化属性。如新闻报道中所说,对于“宠物殡葬”这种新兴业态,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法律,都存在空白。
虽然宠物在法律上是物,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宠物饲养者早已把宠物当成家人,当作家中的重要一员,甚至不少人把自己的猫猫狗狗称呼为“儿子”或者“女儿”。
作为生物,宠物自然也会生老病死,如何妥善处理它们,应当提上社会议程。随意处理它们的遗体,一则不为防疫政策所允许,二则也不能被宠物的饲养者所接受,他们总希望自己的宠物有个体面的归宿。
宠物殡仪馆,是适应都市人的这种情感需求应运而生的。它提供了宠物身后事的一系列服务,也给了宠物主人心理上的慰藉,同时开拓了一片市场空间,不失为两相得宜的方法。面对这一新事物,需要的是进行适当引导,不能一棍子打死。
开在居民楼下,罔顾居民感受
本报评论员高路:对于“宠物殡葬”这种新兴业态,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法律,都存在空白,但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不代表就能随便开了,还有公序良俗需要遵守,还有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
居民楼下开殡仪馆自然让人不舒服。民间习俗作为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一种文化和生活经验,已经深深根植于人心之中。明知道这是忌讳,还把宠物殡仪馆开在小区楼下,这是不讲公德。
即便如店家所言,没有从事宠物尸体火化活动,可是,关起门来搞“遗体告别”或“骨灰画”等业务,也可能对居民构成影响,房产的价值也可能面临减损。谁也不希望家边上,总是悲泣不断、哀乐声声吧?如果家里有老人、孩子,更不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店家没有权利干扰他人生活,更没有权利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何况,宠物殡仪馆一百米外就是学校,紧邻学校又在居民楼下,显然这样的选址,完全没有顾虑到他人的心理感受,是极不合适的。
正视双方诉求,听取民意解决
本报评论员陈江: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宠物去世后,是不能随便采用土埋处理的。所以,专业的事就要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问题是,生活中涉及宠物,存在两个阵营:养宠人士和非养宠人士。一方考虑宠物去世后,如何体面离开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另一方不要说殡仪店开在楼下,就是“活”的宠物,你“儿子”“女儿”地叫着,人家看着就不理解,更何况是没有生命气息的躯骸。
生活方式变了,很多事情的处理方式也要随之变化。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宠物殡葬作为新兴业态,法律法规都是空白,导致民间纠纷不断。如何处理宠物殡仪馆的纠纷,南京多个部门正在会诊。在此过程中,部门应广泛听取民意,正视双方诉求,摸索新方法,出台合理的管理办法。城市新问题,管理部门需要用新智慧应对,不搞一刀切的禁止,才能逐步找到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