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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小时·最现场

网红日的甜蜜承诺抵不过柴米油盐
离婚时1200万的房子怎么分

杭州一对夫妻离婚
男方为何只分得豪宅1%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值上千万,男方却只能分到1%的份额,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最近杭州滨江法院判决的一个案子。

  案子的主人公是赵先生和李女士。

  赵先生文质彬彬,李女士开朗自信。几年前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后,彼此看对了眼,相互吸引,很快坠入爱河。

  相处半年,两人挑了个网红日子结婚。

  刚刚结婚那会儿,两人感情甜蜜,打算购买一套房屋。

  结婚前李女士有套房子,这次她把婚前购买的房卖掉,并用售房款支付了婚后和赵先生一起买的房子的首付。

  “房子是你出钱买的,房贷也是你还的,这房子我就挂个名字,所有权都归你。”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赵先生为了表明自己对妻子的感情,说出这样一番话,还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财产约定具结书》,白纸黑字写明房产为李女士一人所有,赵先生自愿放弃所有权。

  二人协商后,婚后这套178平米的房子登记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其中李女士占99%,赵先生占1%。

  过了几年,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升级。

  李女士认为丈夫对自己缺乏关心,感情出现裂痕,2020年夏天起诉到滨江法院要求离婚,并且要求确认婚后买的这套房子归自己所有。

  这时候,丈夫赵先生不认同了,他认为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出具具结书办理登记只是为了维护夫妻感情,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当初这套房子,根据目前市场价估计,大约值1200万元。

  那么,这套房子会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吗?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权属已经登记且未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物权归属应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涉案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情况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故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上述房产。

  近日,滨江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于李女士占有99%的份额,故法院确认上述房产归其所有,李女士需按照房屋现值向赵先生支付1%的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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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何只分得豪宅1%
2022-08-11 24643494 2 2022年08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