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不该容不下一张书桌
本报评论员 项向荣
近日,海南三亚一店主在门口摆放小桌子,给读三年级的孩子写作业,小孩妈妈以为桌子摆在店铺滴水线内并不碍事。可来了城管人员,手一指让小孩离开,然后将小桌子收到城管专用车上,还把凳子拿走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此事回应:目前全市都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商铺黄线外面一般不允许摆放东西。
该视频搬上网络,结果成了热搜。不少人质疑:什么时候户外学习成了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连个孩子写作业的桌子都无法容忍,还能容忍什么?这样的“创城”,是不是变味了?虽然网友们这一连串话气话成分居多,但也反映了他们对此事的一种看法和倾向。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放在店门外的小孩书桌,如果闲置在那儿,勉强也可以算作临时堆放的“物料”,将之挪走也不是说不可以。但网友们质疑的在于,城管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不通人情。难道就不能告诉店主一声,店外不让放桌子,让店主收走作罢吗?
再者说,孩子趴在父母店铺外的桌子上写作业,看不出就对市容市貌造成了什么影响。即便按照规定的确不可以摆放,温馨提醒一下,事情应该也不难解决。你二话不说,上来驱赶,立马就搬,太没有人情味了,更何况面对的是一个正在认真写作业的九岁孩子。
无独有偶,不久前,一些地方年未过完就大撕春联,原因也是出于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这些创建活动中暴露出来的新闻事件屡屡引起争议,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管理过度,伤了城市烟火气,伤了百姓的心;其二在于有些执法行为本身就显得不够文明有礼,以不文明的行为创建文明,能让人心服吗?能达到创建文明的目的吗?执法简单粗暴,不近人情,就会让人心寒。
城市的文明程度,不能只看市容市貌干净规整,还要看人们的精神面貌,有没有安然有序的生活,有没有维护文明的自觉。创建文明城市,如果连一张摆在外面的孩子的书桌都接受不了,都觉得它影响了市容市貌,那太令人费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