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人,才能管住狗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犬只伤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饲养者或管理者的疏忽甚至是放任 |
近年来,犬只管理一直是社会和公众热议的话题之一。据红星新闻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的建议中,就有关于犬只伤人的。
“人狗矛盾”是当今社会治理的一大难点,隔三岔五传出的各种狗咬人事件,经常闹得沸沸扬扬。没有哪个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宠物犬伤人,但狗咬人绝大多数并非意外事件。
庹庆明代表调研发现,犬只伤人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犬类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对犬类管理的疏忽甚至是放任造成的。
文明养犬是共识,但要真正落地,殊为不易。一方面,总有一些养狗者因安全意识欠缺或觉得自家的狗狗不会咬人等原因,不愿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犬只伤人的事后追责存在一定难度。
目前通常情况下,犬只伤人大多属于过失致伤(基本上以轻伤为主),也很少会有“警告后不改正”的情节,不仅难以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连罚款、拘留的治安责任也没有,至多只能警告。
实际操作中,大多按照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以罚款的方式进行追责,震慑效果有限。此前,一些有识之士就呼吁通过修法及时补上漏洞。在治理狗患问题上,一些国家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
庹庆明代表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刑法的修正当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能否修正、如何修正、何时修正、具体的条文该如何斟酌,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还有待专业严谨的论证与探讨。但是,推进狗患治理走向法治化的思路,理应是共识。
当然,狗患的治理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事后依法严惩,也需要事先防范未然。为更有效地降低犬只伤人案件的发生,庹庆明代表还提出要完善犬类的登记、饲养、管理等机制,若犬类在平时就可以得到系统、有规律地管理,可以大大降低不负责任的饲养人出现的概率。
人大代表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触及了社会的痛点问题,被公众誉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好提案”,道出了民众的心声。管好养狗的人才能管好狗,这才是狗患治理的关键。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