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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潮新闻·评论

碗筷不洗罚10元
管得太宽

  碗筷不洗罚10元,蹲地用餐罚20元……近日,网上流传的一纸“人居环境罚款标准”通知引发网友关注。其中列举了14种“脏乱差”的行为,涉及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院坝、入户路等室内外多个场合,明确了各种行为的罚款标准,在3元至20元不等。

  11月14日,涉事的四川普格县普基镇一名村干部回应:此文件属实,且已经过群众大会讨论。他还称,累计罚款30元,将用于帮村民买扫帚、洗衣粉等,“村里不会收这个钱”。当地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督促一些村民把家里卫生搞好。”

  从当地村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回应看,他们似乎并没有理解,此事的症结不是将这些罚款作何用,罚款目的是什么,而是这样的罚款本就不该存在。

  公域和私域之间是有明显界限的,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公民,都应该具备基本的“边界意识”:在公共场所,我们要遵守公共规则;在私人生活领域,公民的合法权利不该受到侵害。此事中相关罚款针对的都是村民的家事,以罚款这样的强制性手段,把手伸到村民家里指手划脚,将村民的私权置于何地?模糊公域和私域的界限,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具体地说,如果一个公民在家里不叠被子不刷碗都要被罚款,这是不是管得有些宽了?罚款标准还注明“罚款不整改的,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谁家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在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村民在家中做什么事都是个人自由。规定制定者不妨扪心自问,你家每天的衣服是否都整齐,被子是否都是叠好的,地面是否都清扫一遍,碗筷是否按时洗且摆放整齐?如果做不到要被处罚,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能否接受?

  制定这一“罚款标准”,也过不了依据关,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无论它是村规民约还是乡镇政府下发的文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推出这个“罚款标准”的主体并没有资格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当地想改变脏乱差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不该成为乱罚款的理由。正确的路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基层治理的权限内,考虑村民接受度和实际情况,侧重鼓励和引导,去推进环境整治,比如,进行“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

  文明不是靠罚就能罚出来的,不合规的罚款本身就是不文明的体现。基层治理要对公民的合法权利心存敬畏,否则就会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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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太宽
2023-11-16 钱江晚报2023-11-1600012 2 2023年1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