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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从此有章可循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指导意见,今年5月1日正式试行

浙工新村自主更新重建开工,
去年10月29日《钱江晚报》头版报道

  城市中的大量老旧小区,是等着政府征迁,还是业主自谋出路?昨天,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透露,浙江省日前已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5月1日正式试行。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省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表示:“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实践,对逐步进入存量更新阶段的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4.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04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进入中后期,城市建设发展已逐步进入存量时代。自201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工改造5550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76.4万户。但一些建成年份较早的住宅,当前改造模式无法解决危旧住宅的难题。

  《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自愿、自主,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申请经所在地地方政府审核通过后,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条件,组织编制更新方案,包括建设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并由业主共同做出实施决定。

  业内人士认为,“自主更新”的模式既有利于消除城市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宜居水平和幸福感,又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有望拉动建筑业等行业新一轮的投资和消费。

  据介绍,《指导意见》试行后浙江将推动试点扩面,加快形成一批多种类型的自主更新模式案例,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探索提供浙江经验。


钱江晚报 潮新闻·焦点 a0002 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从此有章可循 2024-04-12 26770574 2 2024年04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