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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买卖3万多条新生儿信息,互联网法院宣判:

非法获利 公益赔偿

  本报讯 4月16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三被告被判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赔偿金将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李某、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称,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陆续购入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包括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某摄影公司、某创意公司为拓展婴童摄影业务,先后向李某购买交易并使用上述信息,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起诉人认为,三名被告未经个人同意,非法买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公民生活安宁,侵害公共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中,三名被告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三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扰乱新生儿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宁,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故三名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被告李某的上述行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俞倩玮 通讯员 杭互法


钱江晚报 潮新闻·记者帮 a0006 非法获利 公益赔偿 2024-04-17 钱江晚报2024-04-1700018 2 2024年04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