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政府
昨天,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州的地铁建设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中,为保证地铁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地铁建成后的安全营运,《办法》特别设定了杭州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和特别保护区。
规划控制区范围:地下车站和隧道两侧各50米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各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各10米范围内。
特别保护区范围: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高压电缆沟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文件规定,地铁建设规划控制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的各项建设,应当服从和配合地铁建设。在地铁特别保护区内,除必须的市政公用设施和人防工程之外,禁止建设其他一切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人防工程建设与地铁建设工程相冲突的,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地铁建设优先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 章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