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月来
全市查处经济犯罪1613起
本报讯 今年3月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以全国“三侦会”现场推进会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部署会精神为指导,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社会影响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效能,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
截至5月14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613起,破案1243起,移诉犯罪嫌疑人300人。
特别是成功破获了公安部经侦局上网挂牌督办的“11·15”信用卡诈骗专案、公安部督办的王某某集资诈骗案、省厅督办的陈某某信用证诈骗案、江东李某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江北童某、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北仑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余姚何某某合同诈骗案、奉化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10起部督、省督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本报记者 邵巧宏 本报通讯员 茹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