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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7版:浙中城事·办案笔录

十八岁儿子四十的娘
组成盗窃“母子档”

  昨天,江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向记者说了一个案子:他们抓到了一个40多岁的女子,她涉嫌盗窃,更夸张的是,每次偷东西,都带着儿子一起干。如此母亲,让办案民警直摇头。

  9月3日,江南国贸街附近有家服装店,被偷走一只包。

  查看了监控等信息后,民警锁定了一名姓周的女性。

  9月19日,周某在永康被抓获,跟她一起被抓的,还有她18岁的儿子。

  小偷抓得多了,可母子俩一起偷的,还真不多见。

  民警说,周某今年40多岁,永康人,说起来,她家条件算不错的,在永康开了一家酒吧,也是一个圆满幸福的家庭。

  不过,周某喜欢赌博,钱不够花。

  手头没钱,又不好意思经常问老公要,她就想到了偷东西。

  一开始,她自己一个人偷,主要是手机和现金。偷到的东西,就让儿子拿去卖。

  儿子问起来,她都撒谎说:“从别人那里买来的,很便宜。”

  时间久了,儿子很奇怪,为什么妈妈老是能买到“便宜东西”?周某只能坦白:这些东西,都是偷来的。

  母子俩“开诚布公”后,周某干脆拉着儿子一起干。

  两来租来汽车,儿子负责开车,母亲负责下手,一般都在永康当地作案,偶尔到金华逛街,周某也会在金华下手。

  目前,母子两人已被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通讯员 娄超 本报记者 朱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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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5 2736556 2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