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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一个村子三人同名,原告搞错了

  简单的案件变成了离奇事件。法院工作人员把这起案子从头到尾调查了一遍。

  永康市古山镇一村,有三个名叫胡红辉的人,三人不仅同名同姓,连年纪都只差了一两岁。

  真正的被告,应该是比这个“胡红辉”大一岁,今年已经40岁的“胡红辉”。

  原告张某,一开始就告错了人。

  原来,张某虽然和当年32岁、今年40岁的胡红辉有生意往来,但两人并不熟。

  胡红辉拖欠货款后,张某从别人那打听来他的信息,然后向镇海法院告知胡红辉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错误,从这里开始埋下。张某提供的胡红辉的信息,其实是小了一岁的胡红辉。

  当时,法院给胡红辉寄去了传票和副本,地址就是永康市古山镇一村。没多久,法院就收到了有“胡红辉”签名的回执。

  法院工作人员推测,由于张某提供的地址只具体到村,并没有门牌号,传票和副本很有可能寄错了,寄到了真正的被告人,32岁的胡红辉手中。这个胡红辉确实拖欠了张某的货款,所以签上大名,给法院寄回了回执。

  搞清了事情真相,7月13日,镇海法院就把11万元钱转回给了胡红辉,并将银行卡解冻。而对于胡红辉提出银行卡信用问题和利息损失,镇海法院表示,可以给他开一张证明,到时去银行办理就行了。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6 一个村子三人同名,原告搞错了 2012-09-25 钱江晚报2012-09-2500010 2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