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公示的、隐瞒重大财产的,均建议县委不予提拔
记者拿到了组织部门专门为这次公示设计的《竞争性选拔对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其中财产申报的内容多达7项: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公积金、稿费收入情况;房产;私家车;个人存款;单笔数额2万元以上债权债务,及各项经营投资收入等。
如果申报人拥有房产、私家车等,都还要附上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复印件。
记者了解到,这7项内容,会在每个公示人的单位公告栏里张贴。
而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公示的,也有四项,分别是房产、车辆、2011年收入、投资及收益。
本次拟提拔任用的14名干部,都公开了他们的家底。
磐安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从总体情况看,公示对象个人及家庭财产与他们收入是相匹配的,在我县处于中等收入水平,干部群众是认可的,目前没有接到群众举报或反映。如果干部群众有疑义,我们将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根据他们的调查,在房子这个大项中,所有公示对象购房资金来源均为公积金贷款、亲戚朋友借贷等正常途径,没有违反限购令和参与炒房的情况。
记者追问,一旦发现问题,会有哪些处理手段。
这位负责人说:不仅在公示期间,在提拔之后,一旦查实公布内容有问题,会做出相应处理——对拒绝申报的拟提拔人选,建议县委不予提拔;对隐瞒重大财产的,在公示期间,建议县委不予提拔,已提拔的,建议县委取消其任职资格;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