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揩油
大队长被免
本报讯 “在朋友汽车修理厂看到一辆写着司法二字的普桑公车,司机是一中年男子。他打开司法车油箱,把皮管往里一插,公车里的汽油不断地往准备好的汽油桶里流,装了满满两桶半。”
这是微博网友“小豆芽王”近日的一条爆料。
这位网友说,据他的修车朋友透露,基本每个月都会有公车来放油。
这个司法系统内的“油耗子”到底是谁?
他的身份很快被网友“温州大喇叭”挖出:这个人是温州司法局劳教所某大队长,已被停职检查,至于是否因为偷油一事停职,目前还无从得知。
昨天,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网帖所曝信息属实,网帖所指的大队长,为温州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周某某。
接到网友爆料后,温州市司法局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确认事实存在后,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就地免去周某某二大队大队长职务。
同时,周某某被调离原岗位,将作为普通民警调到护卫大队工作,他所侵占的公家财物(汽油),也被要求按价退赔。
处理结果,让网友们感叹: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亏大了。
也有网友干脆来了首打油诗:买车诚可贵,养车价更高,若为油钱省,公车下损招。
本报通讯员 戴玮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