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在公办学校录取时会有影响吗
如果正常录取不了,可以把学籍放在其他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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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金丹丹 通讯员 杭教
细则发布后,还是有很多家长对其中的细节有疑问,我们选择了十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请杭州市教育局给予解答。如果读者还有问题,可以到小时APP相关新闻后面跟帖提问,我们会尽量帮您咨询。
问:我家孩子今年大班,户籍在A区,能报B区的民办小学吗?
答: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根据审批地招生的原则,《市招生通知》明确: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或由民办学校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在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市招生通知》还明确: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补招只能在审批地报名招生后确定不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补招范围为全市,但不能面向市外招生。
问:有哪些民办学校能在全市招生?
答:目前,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是由市教育局审批的,其初中部按政策可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招生。如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则可以只面向西湖区范围招生。
问: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在A区,小孩也在A区小学就读,前年在B区购了房,今年搬到B区住了,户口也迁到了B区,我孩子今年小升初应该怎么报名?
答:《市招生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搬家迁户的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为止。
上述情况属于搬家迁户导致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可以在孩子小学就读学校所在区或目前家庭住房且户籍所在区中选择一处,报名升学(学籍、户籍任选一处)。不论报公办学校还是报民办学校,均只能在该选定的区、县(市)报名。如果报了民办学校但未录取,不能再在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问:我孩子户籍在A区,因为当年民办学校可跨区域自主招生,我们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今年小升初,可以报名A区的民办初中吗?
答:《市招生通知》明确,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以在孩子小学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或户籍所在的区、县(市)中选择一处报名升学。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A区或者B区报名升学。如在选定的区、县(市)报名民办学校但未录取,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不能再在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问: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学校可以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或登记吗?
答:不可以。杭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统一的网上报名方式,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入学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进行报名,不允许任何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问:如果报名民办学校,但没有被录取,在公办学校录取时会有影响吗?
答:今年公民办初中、小学均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
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
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问:九年一贯制学校如何招生?
答: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指统筹整合小学和初中九年教学内容,实施一体化教学,其六年级学生直接在本校升入七年级的学校。此类学校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七年级,直升后初中部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设有小学部和初中部,但之前未实施一贯制办学(即之前未实施校内直升)的,已在读各年级学生不能实施校内直升。如学校要求实施一贯制办学校内直升,应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问:有体育、艺术等特色的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能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吗?
答:不能。根据教育部2018年、2019年相关招生工作文件及省教育厅2019年、2020年招生工作文件和要求,《市招生通知》明确:除体艺等专门学校,从2020年起,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体育、艺术等特色的学校不等同于体育、艺术专门学校,仍属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今年起不得再招收特长生。
问:一些学校向家长承诺,学生的学习基础差异大,打算选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学生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市招生通知》强调,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
招生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分班的学校,要限期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对学校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问:有学校答应我,不论是否录取,都可以让我孩子就读,如果正常录取不了,可以把学籍放在其他学校。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而且将影响学生今后毕业升学。
为杜绝此类超计划招生、招收“挂读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的组织和监管,各级纪检部门也将全过程参与,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包括: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让社会监督招生工作。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公民办初中、小学均使用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和学籍管理平台,严格按电脑派位录取名单登记学生学籍,确保学籍与招生结果严格一致。
三是加强查处力度。2020年秋季学期,将组织对各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严防违规招收“挂读生”;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补助资金和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义务教育规范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市对区、县(市)教育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