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
遇拒收现金可拨打12363投诉
本报记者 梅丹
浙江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
遇拒收现金可拨打12363投诉
本报记者 梅丹
只接受电子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这种行为在浙江将被集中整治。
自2020年11月10日起,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凡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11月16日,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多家商业银行共同开展的“百城千家万名拒收现金宣传”在杭州火车东站广场正式启动。
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可或缺
短短几年,“我扫你,还是你扫我”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收付款习惯,但与此同时,拒收现金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一位受访市民表示,自己曾在省内一景点购票时经历了拒收现金的情况。“门票我记得是三十多块钱,我掏出现金来买,售票员不让买,一定让我用手机支付。最后我据理力争才成功购票。”
这些年来,电子支付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现金支付仍不可或缺。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广泛存在,尤其是老年群体,现金支付仍然是主流方式。但当下,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消费时出现被拒收现金现象,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此,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以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保障广大消费者尤其是部分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
鼓励多元支付方式
早在2018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提供依据。
公告指出,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出现以上情况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公告也对部分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商家、机构予以说明。例如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公告的出台,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节。在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遇拒收现金行为可举报
在浙江,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但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元化支付格局已然形成,各类支付方式缺一不可。不同支付工具各有优势,电子支付省时省力,但一旦出现手机没电、收款机具破损等情况,现金支付的优势就显得无可替代。
同时,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有关人士指出,此次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并非打击电子支付,“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请保全证据,有效维权。省内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电话:0571-1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