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诚吸睛,生命价更高
本报评论员 陈江
成都天河西二街隧道里,靠着栏杆拍照,两边是车流,头顶是隧道的灯,据说这里拍出来的照片“复古”又“刺激”,是“港风大片”,于是这里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隧道。
据红星新闻报道,晚饭后,天河西二街隧道里有人散步,也有人拍照。一摄影师透露,每月大概会有15单客户选在这里拍摄,既有写真也有婚纱,都是看中这里有“港味儿”。被拍者并非站在人行道上,而是与车流并肩,让人不由地捏了把汗。
这样拍出来的照片确实又酷又炫,有“港风大片”的效果,但人车抢道,安全隐患着实不少。因此,成都交警部门已经联合多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对摄影爱好者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劝离,提醒市民理性拍照、珍爱生命,不要占用机动车道。
近年来,随着摄影、摄像门槛的降低,人们的拍照热情一再被点燃,很多人对所谓的“网红打卡地”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迷恋。公路、地铁、隧道、桥梁……什么地方都有可能成为“网红”背景。为了追求新奇、刺激和个性化的效果,一些人千方百计和交警躲猫猫,冒着安全风险在公路、铁路以及隧道里摆姿势,“拿命拍照”的危险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之所以玩这种危险游戏,大多数人目的比较单纯,无非是发个朋友圈,获得微信好友点赞和评论,展示个人有范儿有品位。而随着直播行业和短视频平台的兴盛,“网红”主播们在自媒体账号上发布此类照片、视频,则是为了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收割更多流量,获得更多打赏。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这种冒着危险的狂欢作派,都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事实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尽管有法律约束,但因处罚相对较轻,或者实际上并未有处罚,很多人不以为然。然而,试想一下,假如在成都隧道内因拍照阻挡道路而发生交通意外,拍照者恐怕难辞其咎,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在道路上“玩命拍照”现象,不止发生在成都天河西二街隧道。去年青海省格尔木市的“网红公路”拍照事件,就曾引来公众异议。可见,天下苦“玩命拍照”久矣!君不见:逼停火车者有之,攀爬高楼者有之,高空直播跳水者有之……有人因此受伤,有人因此丧命,这些都是沉痛的代价。
罢手吧!“大片”诚吸睛,生命价更高,这么浅显的道理,不值得用流血的代价去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