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有漏洞
“微权力”滋生“微腐败”
本报评论员 王彬
日前,广东惠州惠东县纪委发布消息,大岭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多名网格员、网格长在收取垃圾清运费过程中违规截留相关费用用于个人支出,并存在乱收费、收受“好处费”等问题。目前已对涉案的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立案审查调查。涉案的30余万元已全部退回相关企业和部门。
众所周知,反腐败,既要“打虎”,也要“拍蝇”。广东惠州这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就是典型的“蝇贪蚁腐”。现在他们被纪委立案调查,可以说大快人心。
一般来说,大多数网格员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们很难想象,基层的网格员、网格长竟然也会跟“腐败”二字挂上钩,而且还不是个别人涉案,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都涉嫌腐败,这确实触目惊心!需要追问的是,他们怎么敢把自己的“黑手”伸向公家和企业的腰包?网格员“集体贪污”的背后,暴露了基层治理什么问题?
太阳底下无新事,任何人但凡有了任何权力,在没有受到强有力约束的前提下,都可能出现腐败问题。这些网格员敢行“越轨之事”,首先说明基层在相关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给了“微权力”滋生“微腐败”的空间。
目前,基层治理在向“数字化”转型,这很有必要性。以此事为例,如果当地收取的相关费用,都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来收取,就没有了任何个人经手以及走个人账户的可能性。网格员本事再大,恐怕也很难有办法去违规截留相关费用。
对于乱收费、收受“好处费”的问题,除了以“数字化”打底之外,还要看有没有畅通无阻的举报渠道和机制。如若具备,那相关企业的腰杆才能挺直,面对不合理的收费就敢说“不”,才能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要因为是网格员,就对他们放松监督。相反,越是不起眼的基层地带,就越容易被忽略。
在法治社会,不论身份如何,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和社会正当利益,就必须一把标尺量到底,别管“大鱼小鱼”,不能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如今,网格员被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也佐证了这样的承诺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