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B0005版:财富·房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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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物业管理费,真这么难收吗
业主——
物管公司——
香港: 欠费将影响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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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业主——
  收费与服务标准要更明确

  郑先生(媒体从业人员):

  相应的服务标准,收多少相应的费用,这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在各个地区还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那么,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每平方米要收0.8元,而不是0.5元,你的依据是什么?这是目前不少业主的疑惑。业主是很实在的,我给你多少钱,你就要为我提供多少服务。

  物管行业应该优胜劣汰

  苏女士(置业顾问):

  我曾经碰到过一个事情,一个小区的电梯三天两头坏掉,还要收每月2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但最后打官司,却是业主输了,物业管理行业确实存在这样“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我觉得目前物业管理行业缺少优胜劣汰的机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要淘汰掉。

  拖欠物管费也要建立档案

  钟小姐(公务员):

  应该建立一个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的档案,进行区分,比如是良性欠费还是恶性欠费,是在两年内还是两年外,金额多少,不同问题不同处理。

  设立管理机制处理小纠纷

  吴先生(房地产业):

  在物权法(草案)中,物业问题也是一个焦点。但在业主和物业发生争议的时候,相关的处理机制还是比较笼统。特别是收费纠纷,在草案中没有关于收费的阐述。如果这些小纠纷都要诉讼法庭似乎不大现实,建议能够设立一个相关的政府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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