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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5版:财富·房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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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物业管理费,真这么难收吗
业主——
物管公司——
香港: 欠费将影响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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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律师——
  双方对服务都有认识偏差

  陈钟(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个人认为,目前物业管理收费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不少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实际内容。业主普遍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主要是保洁、保安、绿化,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很多问题,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盗窃问题、车辆问题,矛头都指向物业管理公司,这其实都不是单靠物业管理公司就能解决的问题;另外,很多业主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是使其房产保值升值的一种投资行为,生怕自己吃亏,却不知道拒交只能使物业贬值。不少业主对《业主公约》的概念不清楚,他们往往把其他业主因为违规操作造成的物业管理矛盾,譬如:养宠物、装修、漏水、包阳台、邻里关系不和等,都归结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不作为,这也是造成收费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目前国家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检查标准,支付多少物业管理费,达到什么样的物业服务标准,都没有统一的要求,所以造成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标准上认识偏差较大。在实际的物业管理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是“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应以人为本,提高物业管理质量。要特别注意的两点是,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办理房产交接的时候要尽可能手续完备。同时改进物业管理费用收缴模式,剥离“搭车”收费项目,改变过去将公摊费、水电费、卫生费大包大揽的做法,减少收费难度和不必要的纠纷。

  而作为业主,当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方面存在疑问时,应通过正常的途径,如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加以解决;必要时也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差并且通过上述途径不能解决,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公司。

  (杭州下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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