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邓善红妻子为追讨招待费闹上法庭后,围绕邓善红案情的内幕陆续曝光,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人们关注邓善红案的焦点是,邓善红的腐败行径早在十年前就露出端倪,为何这个“蛀虫”可以肆虐那么多年?
市政局一位负责人曾就邓善红借款官司问题介绍说,邓擅自以单位名义借款,且都未进入单位账户,其他领导无一知情,更不用说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了。该局的一名老职工透露,邓善红作为单位的第一把手,独断专行,谁有异议就给谁穿“小鞋”,令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单位里的其他领导也成了摆设。邓善红行事违法,但由于他一手遮天,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然而邓善红从1995年包养情妇、养儿育女,连街头一位摩托车司机都可以指点记者到哪里去找线索,“在临高某书店里有一个女人是邓的情妇,这事整个临城人都知道。”但执法机关却长时间对邓的违法行为没有动作。
邓善红也曾遭遇过举报,但一直稳如泰山。他在盗取国库资金一案的庭审中“诉苦”说,因市政局僧多粥少,财政拨款和返还少,为了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他所得的28.25万元赃款,全送给了有关人员。其中送给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8万元、县财政局原局长王学举1.5万元,还送给其他领导近10万元。邓善红急于表白自己为集体谋福利,却也无意间道破了他多年来官运亨通、称霸一方的秘密。
如今,等待邓善红的是法律的惩罚。但其腐败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却不容忽视:其妻追讨的12.5万元餐费,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司机等一般职工有样学样地签名赊账;邓善红十年的“豪放”私生活让群众嗤之以鼻,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在当地百姓中的形象。这些损失远非金钱所能弥补。一些知情人说,邓善红带头吃喝赖账,借单位用餐敛财,表面上是以权谋私,根源却在于公款吃喝风盛行难治。
邓善红横行多年,群众多次举报均不了了之,到底是谁在其背后撑着保护伞?监督部门执行监督是否得力?其中的缘由也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