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引进杭州的高层次人才福利很好,可以享受配套津贴、工作经费、科研启动资金、随迁子女就学……杭州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是现在杭州市外工作、学习(包括在杭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经办理有关手续到杭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同时,由于高层次人才中包含了“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办法》也明确了此类人才的范围,即确有一技之长且技艺精湛,但专业(工种)目前暂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范围或有职业标准但未开展技能鉴定,由杭州市劳动保障局通过评审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引进到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工作的两院院士,可获100万元安家补助;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可获30万元补助;等等。《办法》对此进一步规定,引进到杭州市本级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的安家补助费用列入杭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出,并规定了安家补助费的申领程序。
同时,《办法》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费的引进人才一般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期的协议。不满服务期调离杭州的,应按其不足服务期的月数计算,将安家补助费余额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还市财政局。
两院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杭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配套津贴。其中两院院士按每月2200元发给,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聘用)合同、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报市人事局确认,并报杭州市人才办核准。由杭州市人事局直接拨付给专家本人。
本报通讯员 常夏 本报记者 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