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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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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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硕鼠炮制惊天黑洞
A 当上经理,刚愎自用
C 幕后操纵,挪用公款
D 黑洞暴露,离婚自杀
B 证券高手,遭遇熊市
E 走上法庭,拒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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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C 幕后操纵,挪用公款
  杨彦明除了涉嫌贪污7000多万元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罪名是挪用公款罪。2000年7月,虎坊桥营业部准备搬迁,营业部的几位领导经过一番查看,最终相中了位于北京市东北角的望京地区的一处房产,大家都同意租用望京的房子。但杨彦明却另有如意算盘,他想把望京的房子买下来。因为从资金的角度看,营业部有客户托管的资金可以用,虽然按照规定客户资金是不能动用的,最后,杨彦明决定先注册一个公司,然后通过这个公司来运作房子的事情。

  

  但是找谁来当法人代表呢?杨彦明想到了一个叫王中华的人,杨彦明找到王中华,告诉他有3个朋友要办公司,给他总投资额的1%作为股份并担任法人。2000年8月14日,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完毕,随后佳杰堂公司购买了望京的房子,然后将房子再租给营业部。王中华不过是个在幕前表演的提线木偶,杨彦明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

  直到2001年10月,营业部入住望京的新营业地址后,佳杰堂才正式开始物业管理业务,物业费每年收一次,一年是100多万元。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佳杰堂公司一直没有别的业务,到2000年底要做账时,王中华发现公司有了1200万元的进账,杨彦明告诉他这是向公司的3个股东借的钱。另外,王中华还发现了1200万元的房租款。王中华当然不知道这2400多万元是杨彦明利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其所在证券营业部资金挪过来的。在佳杰堂业务中,杨彦明涉嫌挪用了共计2480万元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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