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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15版:新知·互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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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网络自杀日志, 发泄还是犯法?
  新闻事件

  24日10时许,博客网一个无主题的网络日志上,主人——一个昵称为oni2的29岁男子上传了《最后30小时》和《最后15小时》的网络日志,称自己与前妻复婚无望,决定以“烧炭”的方式让自己一氧化碳中毒离去。

  博客网的管理人员发现后,马上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寻找这位上海的欲轻生青年,并号召网友进行劝阻。数十名网友苦口婆心地劝说了4个多小时,希望oni2珍视自己的生命。

  19时18分,男子发表日志:“本来只是非常抑郁之下留下些文字,却仿佛有股力量在推动我走下去,很后怕,其实下午在银行的时候我已经打消念头了,那些等待的时间足够让我觉得生命是可贵的。”

  这些文字告诉网友们,男子已经走出自杀阴影。

  新闻追踪

  在网友关注的4小时里,oni2却始终没有出现。

  博客网工作人员司南表示,博客网作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允许用户在网上进行表达,自然会有不同的人在上表达心情,甚至表达悲观厌世的心情。“网站遇到这类事情该负起责任,工作人员更要发动多名网友,向该名博客表达爱心,拯救其生命。”

  事件并未就此结束,昨天中午12点半,博客网的博客PK台上,网友langshangkougou提出了质疑:网友在网上发帖要自杀,是否触犯法律?

  Langshangkougou说,在很多国家都有由警方、消防队、急救中心、精神病院、社区组织等组成的一些干预自杀的网络;澳大利亚政府有望在未来对刑法进行修定,加入“利用因特网传播自杀观念以及自杀过程的行为将构成犯罪”等相关内容;而在日本,对于网络自杀的法律规定更加严格些,在日本不仅发布煽动其他人自杀是违法的,甚至自己欲自杀也不能上网发布这样的信息,就因为这样的消极信息和情绪会感染他人,也是存在潜在危险的。

  他提出了疑问:不知道“25号博客自杀日记这样的网络文章”这种事情算不算违法,警察真要较劲,他会不会被抓起来?

  但他同时也表示,“博客作为个人空间,网友有权利在里面书写自己的个各种情绪,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宣泄负面情绪、自救的一种方式,这要是也违法的话,恐怕很多人不敢来这里写自己的心情日记了。 ”

  来为这一话题“PK”的网友们迅速站成了两队。

  网友dedede345认为,网络作为一种快速的信息传播载体,如果这样的消极情绪得到广泛传播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制订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文还是相当有必要的。

  也有网友认为,网上出现这样的信息,可能是他们一时冲动的表现,这时最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劝慰和引导,让他们转变思维方式,如果发布自杀消极信息也算犯罪的话,可能是对他们脆弱心灵的又一次沉重打击,这不应属于犯罪范畴

  网友“zhenliangdian”则提出了新的思路:日本警方设立了专门处理网络自杀的部门,这些警察曾成功的进入自杀网站,阻止了一些自杀行为。有时,他们把自杀者拖出浓烟滚滚的汽车并送进医院。等这些人痊愈后再以协助他人自杀的罪名起诉他们。

  专家细数

  网络自杀,是真心发泄,还是恶作剧或是炒作?是否应该像处理企图闹市自杀一样,按扰乱治安行为处罚?或者,还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处理途径?

  杭州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负责人之一赵国秋从个人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赵国秋认为,自杀,可分为有许多不同的程度,从自杀意念,到自杀计划,再到自杀行动,但不管程度如何,宣称要自杀者,肯定是缺乏其他更好的宣泄途径,所以才采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生活中。

  不论网络发帖者的意图如何,当他明确表现出自杀意图后,必要的救援以及随后的心理干预就成为重点。

  赵国秋说,他不赞成对自杀或表现出自杀倾向、发表言论说要自杀者进行处罚,这样,只可能加速有自杀意图者的自杀行动,对于一个生命而言,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链接:网络自杀事件

  ●之一:因为与台湾男网友发生感情纠葛,2003年25日深夜,宜昌女网民薇薇在家里服下安眠药后,又拧开了煤气阀……通过薇薇家的可视探头,中国各地网友们从“雅虎”的聊天室里亲眼目睹了这十万火急的一幕,一场互联网内外的生死救援就此展开。

  经过6个小时的劝说,薇薇情绪开始稳定。次日早晨6点,薇薇憔悴地打开大门,哭倒在守候了她一夜的母亲的怀抱里,因服药量较轻,薇薇无大碍。

  ●之二:2005年10月下旬,四川在线论坛出现了一个求助帖,一名在南昌读书的四川籍女大学生离校出走流浪在南昌郊外,正徘徊在死亡边缘。此帖子发出后,无数志愿者在网络上发帖寻找这名出走女孩。正当救援工作取得初步进展时,女孩突然宣称,自己出走是因为感染了艾滋病。

  ●之三:2005年9月12日凌晨3时26分,宁波东方论坛网事心语发帖区突然出现一条令人惊心的帖子——“这个夜晚,我属于死神。”不久,又发了一条更令人惊心帖子——“煤气打开了”。此后,网名为“獠牙”的发帖人便从网上消失了。

  几名宁波网友感觉情况不对,立即拨打110报警,与此同时,宁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也接到杭州市110指挥中心转来的消息:有位男子在杭州报警,称宁波有一名女子可能要自杀,希望警方赶快前往营救,并提供了这名女子的详细住址。最后,该女子得救。

  本报记者 林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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