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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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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版《交法》:撞了不白撞
· 撞了不能白撞 没错也赔10%~20%
· 自行车不用上牌照
· “吉祥”号码可以拍卖
· 酒后驾车处罚往上限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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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自行车不用上牌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自行车不实行登记制度。但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时按规定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审议背景

  在征求意见时,两种观点针锋相对:支持者说,自行车不同于机动车,机动车肇事常有逃逸行为,需追查肇事者,所以必须登记,而自行车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再说,自行车丢失或被窃,即使登记也没用,登记只是让有关部门知道有多少辆自行车而已。

  而反对方则担心,取消登记管理就是放弃管理责任,给偷车贼与地下赃车交易带来方便。

  修改理由

  目前,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作用不明显,而且就价值而言,自行车早已不是以前被视为重要家庭财产的“大件”了。如果仍要登记上牌管理,不仅给老百姓增加麻烦、支出,也增加管理成本。舟山市调查发现,93.3%的人认为应该取消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

  经反复研究,为节约公民的上牌成本,参考兄弟省市的做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自行车可以不做行政性的登记。同时,为有利于查处自行车失窃案件,要求自行车销售单位在销售时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登记,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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