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改革开放20多年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务工已经转移了约2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目前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这一群体大部分还将以农民工形式转移出来。
农民工分布在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