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船海难救助奖励办法(讨论稿)中指出,奖励的范围是对海上航行或作业渔船发生沉船等海难事故实施救助、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而作出显著成绩的渔船等。如实施渔船互救的,每救回一位渔民生命酌情可给予救助者0.5万元~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