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红 编译
美国密歇根大学伦理专家Nicholas Steneck说:“论文中作者排序的差异最终可能会导致谁会获得诺贝尔奖的差异。”
昨天这期《自然》说,许多机构、学会和期刊都有关于论文排名规则的指南。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规则指出:论文的作者必须是对研究概念的提出和设计,或者对数据的获得、分析和解释有实质性智力贡献的人员。他们必须参与论文智力内容的写作或评估。
根据这种要求,参与常规基因测序的技术人员、提供抗体的同事,或者是部门内提供经费的重要人物等,都只应该归入致谢部分。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规则还指出:作者应该对论文中所涉及的工作承担公共责任。
对科学家进行署名权伦理的训练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比如,Michael Zigmond是匹兹堡大学的神经科学家,他在伦理课中要求研究生和博士后考虑一个案例,如何让一个10人研究小组的成员在论文的署名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开始时参与者的意见都不统一,但最后都同意了一个标准。
许多科学家都认为,避免冲突的最简单方法是在合作之初就讨论署名问题。哈佛—史密森研究所的Kate Kirby说:“行动前的讨论真的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