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
最近,就向国际生物医学信息学期刊投稿、科学家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科学行为等问题,7家生物医学信息学国际顶尖杂志的主编们达成了共识。经过磋商,他们共同联名在各自的期刊上就此发表了社论,这在国际科学界尚属首次。
下面是社论部分内容:
在我们作为编辑的共同经历中最近至少碰到过以下的事件之一:
1.同时的重复投稿。
2.不修改论文而连续投稿。
3.仅作微小修改而连续重复发表。
4.自我剽窃。作者错误地认为他们所写的任何文字都是属于自己的,从而发表过的论文中整个段落或更多的大量内容的新论文,投向另一份期刊。
5.一位或多位作者不公开其利益冲突。
经同行评审的文献是生物医学领域的主要知识档案源。上述行为可能涉及不诚实、欺骗以及对评审专家工作的不尊重,我们不能给这些行为以存在的余地。
作者应该彻底地公开与他们中任何一位有关的任何可能的利益冲突(比如,被评审的知识产品的商业所有权、作者与所发表内容有关的潜在经济利益或者公司对就其产品所进行的研究给予的商业赞助)。
投给我们任何一份期刊的任何一篇论文,如果含有重复发表(根据上面描述的共同标准)的内容,则会被立即拒绝,不送交同行评审并退还给作者。即使该论文后来经过大幅修改,也不会被其首次投送的期刊再次考虑发表的可能。
此外,作为对我们领域内重复发表行为的一种威慑,我们编辑之间已达成协议,在期刊作出发表论文的决定的时刻,立即将作者名单和论文标题通知给其他期刊,使重复投稿不再可能。
附:社论作者及所在期刊
兰道夫 A. 米勒 《美国医学信息学协会期刊》
阿里·哈斯曼 《国际医学信息学期刊》
查里斯·萨弗兰 《国际医学信息学期刊》
赖因霍尔德·豪克斯 《医学信息学方法》
阿莱克萨 T. 麦克克雷 《 医学信息学方法》
托尔尼·格罗斯 《生物医学的计算机方法和程序》
爱德华 H. 肖特立夫 《生物医学信息学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