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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3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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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贿赂风暴无穷动
· 铲除滋生不公平竞争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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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反商业贿赂:
铲除滋生不公平竞争的土壤
  从国内外的形势来看,商业的交往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体制。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巧立名目的宣传费、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药推荐费,到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等,商业贿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商业贿赂早已成为业界心照不宣的竞争“潜规则”,而现实中,面对这样的“潜在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只能屈从“潜在规则”以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

  省工商局副局长马柏伟介绍,商业贿赂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使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也直接影响了投资环境。

  另一方面,商业贿赂已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这样的“潜规则”形成气候,必将出现大批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的企业经理、采购、供销人员和政府官员。

  同时,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在我省医药行业,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5%至15%或者更高的比例给医务人员回扣。所有这些费用最终都会转嫁给消费者,使得交易成本增加,最终应了那句老话:“羊毛出在羊身上”。

  所以说,商业贿赂是一种黑色社会规则,是一种奸商文化,是传统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一个盛行商业贿赂的社会,绝不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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