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交警支队
从今天起,杭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停止对自行车核发牌、证工作,并实行由自行车销售单位自行登记备案制度。
凡具备自行车销售资质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销售单位,应当在七日内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到当地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部门领取规定的登记编号和统一的《杭州市自行车备案表》式样,并定期到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改变、取消自行车销售经营项目的,销售单位应当在改变、取消经营许可后的七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取消登记编号手续。
自行车销售单位在销售自行车时,必须为消费者的自行车按统一格式和要求做好备案登记,敲打登记编号钢印。车辆钢印统一敲打在车架与前叉结合部位的右侧。消费者在购买自行车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为其提供敲打钢印、登记备案的服务。
沈健磊 叶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