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卫生厅
从今年起,我省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包括乡村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业务笔试。笔试拟定在2006年9月份进行。其中以下七种人员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
(一)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3年内。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
(二)前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包括优秀)未满5年者。
(三)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四)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五)经查实当年收受“红包”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六)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七)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祝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