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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08版:名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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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骂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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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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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四眼青年”何锐熙

  年龄:23岁

  职业:地产代理公司东主之一。

  履历:中学毕业后,曾任销售工作,持牌地产经纪。

  

  在“巴士阿叔”事件中被欺负的“四眼青年”何锐熙,年纪轻轻已是一间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亦曾有过做业主及炒股票的经历。

  处处忍让的他背后原来有一个投资创业故事,早在几年前他已非常懂得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何锐熙过去曾买入一些中价蓝筹股,后来因为置业及开设地产代理行才不再买股票,他说:“赚钱实在好艰难,故投资要像做人般沉得住气、也要在形势清晰下才可下决定,千万不可冲动。与妈妈去年合伙十多万在旺角开设地产代理铺,已是我认为最大的投资,故我暂不再投资股票。”

  对于突然成名,何锐熙显然有点迷惘,尚拿不准成名后会给自己带来好的还是坏的影响,不过他亦坦言正在考虑就短片一事出书的计划。

  受益人:“手机摄影师”方颖恒

  年龄:21岁

  职业:会计公司职员,兼读中大心理课程。

  

  中五毕业的方颖恒自从八个月前拥有80万像素的手机后,即养成了拍短片的习惯。

  在方颖恒的手机里收录近200段短片,家里的电脑有超过300段,本来这些短片都是他用来自娱,眼见“巴士阿叔”短片愈来愈受欢迎,方颖恒后悔错失赚钱机会,近段时间接受传媒访问时“钱不离口”。

  方颖恒是事件的局外人,却是事件第一个受益人。他卖出“巴士阿叔PartII”片段,赚了港币3000元。事件发生后,他只觉得对“四眼仔”感到抱歉,造成他的不便。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对自己容许朋友把短片放上网的举动做太多的反省,倒是首次在网上发表自拍的短片便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令他自信大增,蠢蠢欲动地要把握当中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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